18年6月到11月当时被忽悠投资工程被骗了,所以分文未要回,一直到9月收到2万,不能让我还给我男方
更新时间:2020-03-04 11:35:48
问题描述:
18年6月到11月当时被忽悠投资工程被骗了,在这期间有部分资金是找大学同学凑,然后她跟他男朋友一起凑了,当时我跟他们游说工程的回报率之类的,一起凑给我16万,大部分是男方转款给我(实际是女方的钱),在工程出事后报警以后由于当时骗子自杀了无遗产,所以分文未要回,碍于把同学小两口拖下水,在18年12月在她男朋友要求下写下了借条,他要求写他的名字,当时因为他们是情侣关系我也就没多想,女方也没留心眼。借款日子到期是写了2019.11.2号,到日子我就被起诉了被索要本金16万加年华15的利息3万多,利息他是2018.7月开始算起,实际我7月只收到1万元,一直到9月收到2万,10月收到4万这样的到11月累计收到男方转账11万3千,部分剩下的就是女方给我的了,然后南方给我的这11万3千里有6万是女方给男方的,也就是实际只有5万是男方本人的,女方那边是不愿起落井下石于我,愿意让我好好赚钱还债。并提供了部分给男方的转账记录让我出庭可以以此证明,因为他们已经分手了,女方也表示这个钱 不能让我还给我男方,需要分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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