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房地产交易问题,合同约定好是2月20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想要求收回我的房子可以么?
更新时间:2020-02-20 11:25: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个房地产交易问题,我是一位
二手房的卖家,
合同约定好是2月20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当时10月31号就约定好的提前交房了,买家也急着要装修我就同意了,现在房地产中介说1月19日提供的贷款信息银行由于疫情期间审批不下来尾款90万,到了20号不能过户要到3月底才可以,还说是
不可抗力因素,我想请问这到底算不算违约,如果对方2月20日不能过户我想要求收回我的房子可以么?什么时候能过户再交给他!中介不谈任何赔偿问题就要我傻等我觉得真的很无奈又很可气,他们明明可以早提交贷款申请的却要拖到1月19日才提交,就算不是疫情一般情况一个月的审批也来不及麻烦咨询下律师意见,如果不能解决提起诉讼可以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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