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主动辞职,下了一份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现在去仲裁机构,有多大把握?
更新时间:2019-10-06 08:26:35
问题描述:
我的工作是办公室行政文员,职责是写文书、宣传稿、会议纪要。7月12日入职的,试用期过了两个多月,在岗期间甚至被评到“推荐人才”,挂在公司的宣传栏内。因为我入职岗位比较“好”,正好比她高一级,而前台的同事有些后台关系,一直针对我。前段时间,我在换班后的日子休息,她打我电话,查我班头,态度非常恶劣,上来就兴师问罪。我好声好气回答的,她不听取我解释,一口咬定我缺岗,甚至让我“你可以不用上班了”。后来我火气上来,有过口角争执,我也就把事情告诉了上司。上司始终不处理这件事,甚至让我给她道歉;而原本排好的国庆节加班通知,以“人事部减少加班人员”为由,取消了我的值班;以往部门内汇报排班,也把我去掉了。老板也替前台出头,拐弯抹角的在大会上辱骂我。我实在受不了,就去总经理办公室和老板理论了。他们让我主动辞职,否则就在档案中给我写一笔,而且下家单位背景调查时给我差评。我不同意主动辞职,现在他们以“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为由,下了一份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写明辞退,只写了原因是“不符合企业文化”。他们说法律认可的,我早上一开始被他们骗进了,已经签下这份解除通知书,做了交接手续。后来我反悔,回到人事部撕毁了那份通知书,他们说“你拿到我们的辞退金,也不会有任何单位要你”、“一定要报警抓你进去蹲牢”、“给你档案上必须要写一笔”做威胁。现在去仲裁机构,还可以告赢吗?有多大把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