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村委会于2004年签定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双方签定的土地租赁协议是否是合法有效的期限合同;
更新时间:2019-09-25 08:33:5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我与村委会于2004年签定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面积6亩。协议中规定:“甲方(指村委)因集体的要求需使用上述土地时,提前30日通知乙方(指我方),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乙方每年共计应向甲方交纳土地租赁费3000元”。2019年7月份村委会通知要将土地租赁费提高到每亩11333元,请问律师:双方签定的土地租赁协议是否是合法有效的期限合同;村委随意变动提高合同标的的行为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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