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向单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和未签定正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更新时间:2019-09-14 11:58:19
问题描述:
我在用人单位工作近七年,同事有工作超十五年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从未与我们签定过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前些年单位要求我们在一份其它全是空白,页末仅有直属领导的签名,没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合同上签名,这个领导签名还是我们当中的一个老员工代签的,不是领导本人签属。我们当时什么也不懂,也就糊涂的签了,现在这份仅有我们签名的合同在用人单位手里,我们什么也没有。
现在单位机构改革,我们这些员工即将全体失业,这些人里还有多对夫妻两人同在一起工作,同时失业的情况。还有就是,我们大部分人已临近法定退休年龄,这一失业,一时间没有了生活经济来源,到时社保缴费和日常生活将会非常困难。
因此,我们能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向单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和未签定正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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