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去医院,请问警察应该何时出具事故认定书?传唤我们过去调解时,无需到场?
更新时间:2019-08-20 15:27:44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们有一辆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一辆两轮电动车从右边车道向主道强行变道超车抄近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索性事故不严重,电动车主是一位50多岁的妇女,要求去医院,后到医院检查住院院。隔天我方保险公司到医院了解情况后认定为皮外伤,伤者并无大碍。警方是想让我们私聊,但是医药费已经好几千块了。我们不想私聊,请问警察应该何时出具事故认定书?传唤我们过去调解时,是否无需配合,无需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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