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驳回起诉。我想现在比以前应该好一点!
更新时间:2019-08-14 12:05:44
问题描述:
民间借贷纠纷案。我向我们临居出借人民币100万元(银行转帐83万元`现金17万元)。她收到钱后,给我出具了:借条:
今借到x××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借款人:xxx x 年 x 月 ×日
而后,她又找一个担保人××在借条下方,写了:此借款由xx偿还,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x x年x月x日
案件一审,区法院判胜诉。后被告上诉到市中院,市中院裁定:撒消原判决 发回重审。
后经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判胜诉。后被告又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终审判:撒消原判决 驳回起诉。
该被告曾劝说过我,让我不要告了!告也白告!她市里有人。
我深知在中国官场没人,千万不能打官司! 可我想现在比以前应该好一点!想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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