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办去维权?
更新时间:2019-08-07 23:07:43
问题描述:
本人2019年2月22曰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送货销售,工资未按当初双方口头协议不低于3500元每月发放。(拿部分家用从货款中扣的形式支取,并无工资表填写收取或打入工资卡收取)被离职当天6月25日上午8时左右,点车存交钥匙时,说工资不要拿了,恶语相加,当时仍有前天部分货款,很生气未交。把员工肖像发群里,恶意在行业诋毁员工,让同行老板不要录用本人。被申请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认为是临时工,不想用你就走人),单方面辞退劳动者,(微信上威胁说会通过行业不要此人,打电话给同行老板,谁用谁怎样,拦同行车辆不给送货等恶劣讯息)未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被申请人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直至本人6月25日离职,至今也没有相应补偿和名誉肖像权被侵犯和滥用而说明和道歉。请好心人帮忙!我该怎么办去维权?目前无班上,无收入来源,有部分人看我一家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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