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并说是以租房合同的约定为由。租房合同中相关条款如下:
更新时间:2019-08-03 16:14:49
问题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所租房屋空调/洗衣机设备的维修费用房东拒付,并说是以租房合同的约定为由。租房合同中相关条款如下:
1. 乙方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如果发现房内电器设施等有缺陷,需要及时通知房主现场共同确认,并书面一式二份记录后备查,如果影响使用需要维修的,经过协商后由一方负责维修,但由房主承担费用。
2. 乙方退租交房时,从交房之日起7日内,如果甲方发现电器设施等有缺陷,需要及时通知乙方现场共同确认,如需要维修的,经过协商后由一方负责维修,但由乙方承担费用。
3. 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装修质量问题,影响了乙方的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修缮。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的所有损失以及相应的所有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入住前所有家电及家具、灯具、厨卫用品甲方应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并当场给乙方试用确认,乙方在租赁期内造成的一切损坏、遗失应由乙方承担维修、更换等责任。
4.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中一间卧室由乙方负责转租给不特定的第三方丙方,用以减轻乙方的经济负担;但是转租给丙方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向甲方负责。
希望伟大的律师们能给出反驳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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