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我考虑到自己年轻,第三个月的时候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
更新时间:2019-07-25 14:58:51
问题描述:
我于2019年4月23日在单位上班时,被一同事开车撞倒(在工作场区)。当时腿疼,腰疼,去医院拍了X光片,说没事肌肉挫伤,就让回去休息了。过了两天,我觉得疼痛没有减轻,左腿还有麻的症状,走路有一根筋牵着。再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住院11天,县级医院建议去上级医院复查。出院后5月6日去省医院复查,有医院建议立即手术,有一个医院建议保守一段时间。我考虑到自己年轻,31岁。于是我回家休养,今天差不多三个月了,恢复的情况比较缓慢,期间我要求单位报工伤,单位回复说社保局说腰椎间盘突出症报不了工伤,第三个月的时候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这个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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