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合同有效期到2020年1月底,然后到该休产假时在申请产假,是否需要公司出具什么证明
更新时间:2019-07-16 09:42:09
问题描述:
在单位上班三年,目前合同有效期到2020年1月底,现在怀孕五个月,公司让我提前休假,休假期间正常交保险,工资支付基本工资的50% ,然后到该休产假时在申请产假,说是不影响我休产假和领生育津贴,我目前合同到期日的话还在产假期间,单位这样会不会想让我休完产假直接解除合同,另外按他的说法我现在就休假是否需要公司出具什么证明,内容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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