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老师,所以老板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关系,1因为是兼职属于劳务关系是否可以进行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19-07-16 09:02:17
问题描述:
培训机构老师,在已经离职情况下,被老板已不发工资为要挟签署不能带走学生去其他机构上课的协议。
本人在某教育机构做兼职老师,每周六、日带学生上艺术课。与培训机构签署劳动合同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7日,2019年6月9日因并课原因被学校辞退(学校将我各个班级的学生合并为一半的班级,因为我主要按班级收取课时费,以此增加学校收入,减少我的收入。在授课以来,此机构每个月的工资基本从未准时发放过,尤其是今年从三月份起一直到本人离职,工资均未到账。曾经试图索要工资,但机构老板表示要求作为兼职老师的我。必须给所有的学生也就是其他的班级进行并课,不并课不发工资,已经并完两节,但未达到他们的要求。所以老板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强制解除)。6月9日正式离职(老板口头辞退我,并事实离职,没有书面文件,但有录音。老板事实又找一个培训老师接受我的学生,我已把我的课程的内容,课程进度均已发送给他们,离职交接完毕。)
机构老板拖欠我3月-6月工资,期间多次讨要,老板一直推脱,最后一次说我离职一个月后即7月9日发放,7月9日仍未发放,并以不发工资为要挟,要求我签署不能带走培训机构学生的协议,才能发放我的工资。协议威胁到我的利益
提问:,1因为是兼职属于劳务关系 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去法院
2去法院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3是否可以进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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