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根据刑法三十一条,可写诉讼书,诉讼怎么写?这告知笔录书有期限吗?
更新时间:2019-07-13 14:55:24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我朋友的儿子在5月24曰下午1点半搬家时误拿了小区马路边上(附近有快递箱)的一包快递(内有6小包),后知道误拿后已搬到郊区,当天5点去拿回后马上交到派出所,小孩从下午4点被抄家(没有)后关进派出所20小时(中途又拷手拷警车开到家拿手机),本来放出来后以为事情已结束,想不到前天屋门上出现一张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书(没有公章只有二警察名字),上面是根据刑法三十一条,四十九条,可写诉讼书,请问:现在怎么办?诉讼怎么写?这告知笔录书有期限吗?谢谢你,麻烦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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