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理由要求我本人提出辞职的书面通知,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提起法律仲裁
更新时间:2019-07-03 07:50:0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现在收到单位因为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理由要求我本人提出辞职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说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如果我逾期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我1个月工资。在下书面通知之前我主动要求单位给我调岗,单位没有批准,期间单位也没有对我进行其他调岗,就直接下了这个书面通知。我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我在该单位工作7年,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和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的辞退理由就是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在我入职该单位时候,我也没有签任何附加合同,我现在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5年期,还有一年才到期。并且单位有对我3年的延期支付项尚未退还。我现在主张单位补偿我7个月工资并退还尚未发放的3年的延期支付款,单位一拖再拖迟迟未给回复。另外,我想再咨询一下,单位如果给我下了单方面解除,我是否可以提起法律仲裁,在这个期间,会不会影响我再就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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