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合同签订日期是在六月24日,公司负责人说房租报销1000但是有的教学点他并没有及时报销,是否
更新时间:2019-06-27 16:23:1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今年6月24 日和××教育签订了一份假期工的合同。这份合同在签订时我和同学是冲着假期兼职和锻炼的目的去的,但是签订合同时候该公司委托人并没有给我们详细介绍公司概况,而是在下午就将我们送往渭南的教学点。经过一天了解后。我和同学发现,该公司是18年底刚成立的,是一个补习教育机构。合同上写着我们最后工资=招生期工资+教学期工资。教师保底工资2000。问题在于合同签订日期是在六月24日,但是工作时间该公司要求填六月20日至八月20日。时长两个月,但是它的总工资不是按月算的,而是整个暑假就这么多工资。该公司在我们到岗后告诉我们要自己支出招生所用的开销,比如宣传,桌椅租赁等等都是由自己支出,而且由假期工里的财务管理人员报备给公司,公司再给我们报销。但是该公司并没有及时报销。公司在利润方面要求我们招收学生后将学费整千打给公司,每两天打款一次。预留一千到两千留用活动资金。公司就像个空壳让我们自己弄,我认为我签合同时受到了欺骗。包括工作环境,公司没有透露半分。我在了解情况后想要辞职,但是合同上有写,如果我们单方面违约要交给公司五百元。我介意这个没有提出辞职,因此想要了解,该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我想要退出该怎么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另外,该公司应该承认什么责任?另外该公司说提供住宿,但他只付订金,剩下的钱,要求我们从收的补课费里扣,没明说,但是这个意思,公司负责人说房租报销1000但是有的教学点他并没有及时报销,一起兼职的朋友因交不上房租,被房东要求交出钥匙。住宿环境超级差。有的是没人住的空房子,需要自己打扫,自己买被子,这些公司都未曾提及。有的兼职同学甚至睡在地板。这个公司招的兼职人员大多都是三本院校学生,而且非师范生。还有高考刚结束的学生。但其教学内容却包括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年级的课程。我认为这不合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我想知道这个公司的这种运营方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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