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这算违法吗?
更新时间:2019-06-27 10:28:09
问题描述:
您于2019年4月28日入职我司社交电商部担任电商客服一职,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经试用期内全面考核后,未达到公司录用条件:
一、12:00——13:30旺旺下线;
二、5分钟响应率低于平台硬性指标要求70%及活动申报95%
以上两点直接导致公司店铺销量下滑;无法参加资源活动位并违反了平台规则,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综上所述,您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公司试用期录用条件,请收到通知后不晚于2019年6月27日前往业务管理部办理公司规定的各项离职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无故未按期办理离职手续,视为您已认可本项处理决定及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12点到1点半是午休时间,况且我没有下线过,这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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