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给说法!**物业业主也是他擅自安排的,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9-06-11 21:10: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们是利民开发区安康路1号****高层的业主,****是安康社会福利院的家属楼,买楼时**福利院承诺****的业户可以共享**福利院的所有设施,并可以享受员工用餐待遇,但是去年换了院长,现任院长上任以来,乱用私权,将大门换成指纹锁,只给****内部职工和几位在食堂用餐的老人按了指纹,其他业主都不允许进入福利院,这里买房的大部分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就是冲着可以共享*福利院的设施和待遇来的,现在却眼巴巴的看着大门紧锁,无可奈何!!!老人们去找他,不肯接见,打发员工出来推脱说过几天得开会商量,一周过去了,还是不给说法!!!****物业业主也是他擅自安排的,没有经过所有业主的选举,物业费没有物价局的审批,擅自按每平米1.2元收取,****院内非常小,只有两颗柳树,公共消防通道也被私人占据,入户至今电还没有归入国家电网,之前院长承诺买房免三年物业费和水电费,换了新院长一切都否决了,我们买房不是买气受的,谁买房都交的起水电物业费,但是前提必须合情合理合法,2019年1月至今没人收水电费,不知是何原因!!!想通过贵平台咨询一下,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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