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三月提交辞职申请,我想回去上班,请问我可以再回去吗?还是以我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9-06-04 14:26:4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2019年三月提交辞职申请,第二天就就离开原单位。一个月后单位以无辜旷工为由将我除名。五月份我想回去上班,单位以被除名为由拒绝。三月份到五月份单位没给我任何关于辞职的反馈,被除名也是听别人说的。请问我可以再回去吗?单位可以除名还是以我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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