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性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让我必须在3天内签完购房合同
更新时间:2019-05-30 09:34: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我这样的情况,售房部属于什么行为?什么性质?我在
遵义**置业购买的门面,销售员李**给我们介绍门面情况:是双门头,总面积是41.63平方,层高6米,我反复强调购买门面的需求,面积和安全管道问题,销售员和销售主管再三和公司工程部进行核实情况,确定后,我们交付订金单,一周以后交房款总额的50%,交款之后,才告知我们,门面面积只有39.53平方,面积变少了,业务员说面积无法更改,正负不超过3%,但实际已经超过了。(在此期间从未告知门面面积有所变动)我也想开了,面积变少了,但已经建好,也确实不能更改,小就小了点,也就算了。业务员还带我们去了工地看实物,一直强调我的门面很好,是双门头的,后期还可以开后门。直到思达业务员通知我们去签银行按揭购房
合同,我又交了房款(共计总房款的80%)和维修基金费,银行按揭已经签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才告知我:门面不是双门头,只有一个门头,(此期间从未告知门头门面只有一个门头)还让我必须在3天内签完购房合同,威胁我说以后办手续会很麻烦,直接办不到房产手续签,现在你爱签不签,不签字拉倒!销售员给我介绍的门面情况和现实情况都不同,面积,门头什么都在变,每一次的资料内容都不一样,都在变动,我无法签字认可这份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属于什么性质?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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