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工作到第4年的时候因为单位要规避一些事情的原因把我们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转签了回来,劳务派遣公司
更新时间:2019-05-24 10:54:0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原单位工作已经11年,但是在工作到第4年的时候因为单位要规避一些事情的原因把我们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转签了回来,这11年工作性质和地点一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去年通过查银行对帐单发现收入减少,在与单位沟通的时候发现,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原单位托管到另一家公司,该公司是原单位的下属单位,有独立法人,因此原单位拒绝我的补发减少收入的要求,而且又发现,劳务派遣公司已经于两年前和这家新单位签定了新的劳务派遣合同,但是我们和原单位签的用工合同是到今年年底的,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非法终止和解除合同,麻烦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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