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交了定金2万元,在交定金时,等下次交首付再由我本人亲自转给房管局,我当时交了定金2万。
更新时间:2019-05-16 14:41:05
问题描述:
我19年5月3号在
惠州看中了一套房子,觉得很满意,并交了定金2万元,当时还让我签了很多东西,大概就是房屋认购书。在交定金时,开发商业务负责人说房管局正是节假日,这2万暂时放在开发商保管,等下次交首付再由我本人亲自转给房管局,10天后再返回我本人账户。
我当时交了定金2万。
后来感觉凑三层首付有压力。中介业务员告诉我可以做低首付。但是开发商给到我的结果就是不可以做低首付。
我现在不想供了。想退定金,请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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