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立马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经济补偿。对我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是不是可以去索要这笔赔偿金呢?
更新时间:2019-05-12 14:24:48
问题描述:
销售类的工作,在公司工作满2年,因为个人原因,想要辞职,但是由于还有一部分提成没拿到(客户方拖欠应回的项目款,什么时候能回,也没有明确答复)。个人的计划是拿到提成就提离职,于是向对接客户的同事崔要回款,由于崔得比较紧急,再加上2个月前在网上更新简历被公司知晓。公司领导就以此为由找到我谈,说通过以上两点情况,加上最近工作积极性也不如以前(加班没有以前多,但是绩效完成的仍然是本小组最好的),问我是不是有想法,我就直接回答说,是的,然后说家里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暂时无法再继续目前的工作,需要离职。然后领导就果断地答应了,并且答应,愿意把客户拖欠的那笔回款得提成提前给我(说是以领导个人的名义),等我那笔项目款回来之后,再把我的那部分提成算给他。我说可以,然后就立马办理了离职手续,我也按照公司规定,交接好了手里所有的工作,包括一个重点跟进中,很可能谈成的项目,把项目的细节都一一梳理出来移交给了对方,也算是好聚好散,领导自己还说了这么一句话。但是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从公司离开之后,公司对剩下的员工宣称我是协议离职,也就是被劝退的意思。这让我非常气愤。如果是协议离职,那么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还有如果是他们所说的劝退的话,那是不是应该给与我N+1倍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补贴,提成奖金)的经济补偿。现在离职手续已经办完,对我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因为也是我自己想要离开,所以也没有去索要这笔赔偿金。那么我想问的是,现在公司对剩下的在职员工宣称我是协议离职(劝退),这给我造成了名誉损失和精神伤害,那我是不是可以去索要这笔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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