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从公司离职,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签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否不可以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给公司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4-25 11:14:11
问题描述:
有以下情况
我现在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跟公司在去年末签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然后跟公司沟通我在今年3月1号报道。我按时入职签了实习协议,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现我想要从公司离职,公司说我毕业后不来就我要违约金。
有以下补充情况
1.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中说明按约定期限到公司报到后,双方应按法律法规签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本协议失效。
2.高校就业协议中写明服务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从入职日算起。
3.当初电话约定入职时间后发了邮件聘用通知时,下方有特别说明说若毕业生毕业后未按时间报到,算违反高校就业协议,要违约金,通知只有公司地址没有公章。
我有几个疑问,1.未拿毕业证是否不可以签劳动合同,2.那我现在这种情况是算高校就业中所说的报到吗,还是要拿到报到证毕业证才算,3.三方中写试用期入职日算起,虽我然我签的是实习协议,但按约定我现在是否已可以算试用期。综合以上这些我是否需要给公司违约金。公司有没有权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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