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完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定金不退,是否可以获得法院支持?
更新时间:2019-03-25 09:59: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在此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于2019年3月10日向肇庆龙光地产购买了一套公寓与住宅,前期没有细看认购书,已签订一份认购书,认购书中有列明要:在签订认购书中,列明已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之条款做了充分了解,并阅读了出买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且在认购书中有约定,乙方已经充分阅读理解了双方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签约须知等相关文件,本人对上述文件及认购房屋相关信息没有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在约定的时间直接签署,无需再次就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和相关文件内容进行另行协商。
但问题是前期我要查看合同时,前期销售人员说都是广东省统一商品销售合同的版本,是政府统一制定的,要等到付完首款后才能提供合同与协议内容。所以当时没有查看就已签订。
后期待付完首款时,出卖方拿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本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无任何异议,但发现补充协议内容非常的不合理,完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相背,因此本人拒绝签订该补充协议,但现在出卖方以本人以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条件,购买方需要无条件签订该补充协议怎么办?如不签订补充协议则不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定金不退,我现已交首付共约74万元。
请您提供一下意见好吗?这样的话如果进行起诉,是否可以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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