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吊顶和门也交了定金。产生的损失咋办?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3-31 02:02:49
问题描述:
厕所装修与“金典日盛装饰”没有签署合同,仅有装修报价单(清工1万),有双方签字。另外,还有打款80%的收据,有公司盖章。
事情是这样的:
楼下和我们先后装修。
装修开始前,我们与我们的工长提出我们的基本要求是因为年龄大了,要将厕所的高台阶打平,下水管道走楼下,否则就不做了。他答应与楼下沟通。
3月4号,我们的工长来家里讲,与楼下的工长一起和户主协商了,她同意了,但要给补偿金600,我们表示没问题。
但没有任何证据。现在,仅有楼下工长与我对话时,他讲是两个工长一起同户主协商并同意的录音。还有,我们工长通过微信打款600给户主的界面。
3月6号(预付20%)开始施工,到18号施工完成。
其间,3月8号又打款60%。11号上午完成我们家与楼下下水管道的连接。下午我到楼下,刚好户主在家。这是第一次见面。我表示了感谢。她说都是邻居没关系。
但,第二天楼下户主反悔了。不过,我们的工长坚持施工直至完成。
3月20号上午物业一工作人员来家里了解情况,说楼下投诉我们打掉了厕所的台阶,管道走她们家了。下午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在我家大门外贴了限期两天的整改通知,说我们破坏了房屋结构。
我们根据装修情况已经下单购买了马桶,水池和镜前柜,电热水器,有的已经到货,还有吊顶和门也交了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恢复原态,这些有的就不能使用了。
而且,还要打掉地砖和部分墙砖。
产生的损失咋办?
请教律师,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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