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来打卡不给钱。是不是不合理呢,因为公司原因解雇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一些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3-27 18:15: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所在单位因合并部门,我们所在的职场部门要取缔,现在公司直接给我们3个选择,第一去另一个地方上班,但是特别远。第二去其他部门上班,不过另一个部门也在裁员。第三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来公司打卡,但不用工作,给一个月工资,因为我们还没有工作满一年,公司只给这个条件,如果不来打卡不给钱。如果选择要补偿,他给的第三个选择是不是不合理呢,因为公司原因解雇我们,通知的时候也没有提前30天,我们是不是应该要一些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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