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去厂里以前工伤赔偿,拖欠工资730元,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5-22 16:33:2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今年54岁,已退休。18年12月份去一个小印刷厂上班,并且办了入职手续. 12月29日下午在上班期间左脚中指被木板砸断了,现在我去厂里以前工伤赔偿,领导说我入职的事情他们不知道,人事经理没给他们上报,所以没办法出工伤赔偿的所有赔偿,目前我医药费花了近800元,交通费花了50元,拖欠工资730元,今天去厂里,领导说他们不知道我是他们的工人,人事部经理没给他们上报,所以没办法保险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只答应给3000元钱,包括我的730元工资,这样合理吗?人事部经理已经被撤销一段时间了,现在找她她也不管了,她也是打工的,随时都可以走人,而且公司领导是家族成员几个人合作的,如果我告他们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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