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进修前说好的进修什么回来就要开展什么,包括退还进修期间的工资,五险一金,近期医院聘请
更新时间:2019-05-14 13:56:4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医生,曾在2015年3月14日至2015年9月14在
广州进修,当时签了5年服务期,因医院发展需要,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在广西进修,进修前说好的进修什么回来就要开展什么,但是医院把我放到了边缘科室,没发挥我的专长,于是从2018年10月交了辞职报告,11月就不上班了,医院要我赔32万,包括退还进修期间的工资,五险一金,培训费等,近期医院聘请
法律顾问找我谈话,我不是学法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做了,恳请律师帮一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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