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鉴定为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于2018年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法律保护,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7-02 23:16:0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7月工伤,造成左手四个母指骨折,经过治疗,成功接活,初次鉴定为劳动能力鉴定八级,于2018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发放了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了就业补助金。可是到现在我的手指状况很差。我怀疑学初的鉴定是和医院串通的。那时准备去做鉴定时,主办这事情的公司一位办公室人员跟我说,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已跟他们说好了。我怀疑不可能是八级。我想问一下,律师,现在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法律保护,可不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是否可行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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