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事要求填写个人原因,她没有下达任何辞退文件,三天就属于自动离职。如果一直不打卡她们的理由成立么
更新时间:2019-08-02 21:55: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男朋友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每周双休,上周天公司说要开年终管理会议,可在周六晚上我家里突然来电话说爸爸突发疾病,要我回家,我和我男朋友紧急赶回去,我男朋友第一时间联系了他的营业部经理和城市经理,得到认可说处理完尽快赶回来,周六我俩到家已经很晚了,周天中午往回赶,我男朋友也一直跟领导沟通解释,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答,他们同事告诉他领导说要开除一个人,晚上他的营业部经理给他打来电话说城市经理决定开除他,让我男朋友第二天十点去办理手续,我男朋友第二天去了之后如实填写离职理由,被人事要求填写个人原因,我男朋友拒绝并坚持如实填写了离职理由,并填写了离职交接单,都拍照了,但是他们听说我男朋友要申请仲裁之后就变卦了,人事说公司没有要辞退他,她没有下达任何辞退文件,说营业部经理和城市经理说的不算,要通过她。然后昨天是周一我男朋友办完之后今天周二去仲裁委员会咨询,今天下午收到公司两封邮件,说是两天未打卡警告,三天就属于自动离职。我们打算今天资料准备齐全就申请仲裁了,如果一直不打卡她们的理由成立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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