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该人经常病假,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那么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在上海的,而适用上海的地方规定?
更新时间:2019-07-25 22:26:40
问题描述:
有位外籍员工,签的是
天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尚有一年多。近期该人经常病假,自称是抑郁,且绩效一直不佳。公司准备采取措施,请研究一下:
1. 天津的劳动合同,也在天津办理了居住和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按照天津的地方性规定和判例,适用劳动法还是民法?
2. 如果适用劳动法,那么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在
上海的,是否就不再适用天津的规定,而适用上海的地方规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