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离职后,公司按试用期工资结算,未给付转正后工资,如何申请仲裁
更新时间:2019-06-17 06:23:15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9月6日入职一家新公司,试用期1个月。月薪为7000元/月,试用期开80%即5600元/月。11月8日离职。12月19日完成所有工资结算。但一直是按5600元/月支付的工资。我转正为10月6日,有签字完整的试用期转正审批表。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我可以申请仲裁维护我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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