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书,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上面写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9-01-10 14:28:29
问题描述:
试用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书,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上面写道,公司与您在2018年9月10日签的劳动,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试用期內,您工作遭到投诉,经上级与您沟通后并无改善。而且在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争吵。经评估您的工作表现未能符合目前岗位要求。我是决定于2019年1月8日起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你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办理地离职手续。公司解聘是否有法律效力,如不附合能要求赔偿吗?或者继续旅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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