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来承租房危改拆迁并且原址回迁,当时承租人是我姥姥,共同居住的有我姥姥,姥爷,我还有我母亲四个人
更新时间:2018-12-29 21:32:51
问题描述:
我家原来承租房危改拆迁并且原址回迁,当时承租人是我姥姥,共同居住的有我姥姥,姥爷,我还有我母亲四个人,拆迁时安置协议注明了回迁安置人就是我们四个并且我姨也表明不出资也不要以后只是口头说单位所以当时我和母亲出资购买,当时都是现金交易我姨带老人拿着钱去交的房款,现在我姨不承认我和母亲的出资没有证据,房产证写的我姥姥的名字,时隔十多年姥姥姥爷相继去世现在我姨起诉我妈说这是老人遗产要求均分,后来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诉讼析产,在析产份额时我提出百分之九十五,法院驳回我的诉讼可是也没有做出析产份额判决,我认为如果没有我和母亲的份额那回迁我姥和姥爷将要补齐超出平米数市场价的房款要比交的高出好多,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判决结果是不就是没有我和母亲的拆迁份额只能平分是吗,我也没有其他住房法院会强制执行拍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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