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上写的双休,存一至三个月休一次,没有工资也没有加班费,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嘛
更新时间:2019-08-17 05:39:22
问题描述:
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合同,来实习单位以后,合同上写的双休,结果是单休,存一至三个月休一次,4-12天,但是仍然克扣我们的单休存下来的月假。另外我们实习期签订的是九月三号到一月十五号,次年三月一号到六月三号,就是说有一个寒假,但是他却要求我们在三月一号规定的时间提前十天回来,没有工资也没有加班费,合同上写的都是公司提供劳保用品,结果都是自己买的,请问一下这样合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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