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表于2016年2月8日购买,手表保修期二年,于4月14日,手表不走时,商家更换电池后,正
更新时间:2019-04-09 15:47: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手表于2016年2月8日购买,手表保修期二年,于4月14日,手表不走时,商家更换电池后,正常走时,于2016年11月,手表又不走时,商家给予返厂维修,工单记录更换电池,2017年8月份手表又手表不走时,商家判断手表机芯耗电量大,给于更换机芯,继续保修二年,于2018年3月份,手表又不走时 ,商家又更换电池 ,并承诺手表电池应该应用一年以上,如果没用上一年,给予退换,于2018年11月13日,手表又不走时,找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反悔,继续返厂维修后,更换电池,我不同意,商家。不与理会 扬言愿意上哪告上哪告,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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