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和别人合伙投资,我投资40万,占总投资的20%,有合伙协议,到今年6月我一直没有收到利润,
更新时间:2019-04-09 13:19:04
问题描述:
2016年和别人合伙投资,我投资40万,占总投资的20%,有合伙协议,到今年6月我一直没有收到利润,与今年6月我和合伙人双方同意结算前面的利润,有合伙结算协议书,他还是没有给钱,写了一个总借条,现在我上诉法院,法院按我投资的40万,结算民间借贷的利息。我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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