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在B公司,但全部做的A公司的事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A公司补发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8-11-03 19:41:39
问题描述:
我在A公司上班,跟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做A公司安排的工作,入职后半年A公司找到B公司合作开发项目,A公司从人力成本考虑,把我的劳动关系转到B公司,并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B公司给我发工资,但我做的依然是A公司的工作。四个月后的今年9月B公司老板因涉嫌违法被抓坐牢,B公司因此发不出工资,A公司人力让我从B公司办理离职,然后再与A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不承认补发本人9月份工资。请问,向我这种情况,劳动关系在B公司,但全部做的A公司的事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A公司给我补发9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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