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做办公室主任,也兼任出纳会计的工作,公司的一些出账从我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出(包括公司原
更新时间:2019-04-01 08:15:58
问题描述:
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做办公室主任,也兼任出纳会计的工作,公司的一些出账从我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出(包括公司原老板从公司用钱,从公司账户打款到我账户,再从我个人账户到原老板账户),现在公司将这些都挂到我个人欠款,我已经从这家公司辞职,且跟原公司在劳动仲裁(拖欠近三个月工资,且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家公司现在大股东已换,原大股东就是我以上称呼的原老板在公司已经没有股份,但是公司账面上欠原老板很多钱。请问,1.仲裁中公司律师要求我还清公司欠款后,公司才会执行仲裁结果合理吗?(现仲裁还没有结果,这是在之前二次开庭中对方律师提出的)2.若后期公司要求我偿还公司欠款,我该如何处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该如何避免或者如何搜集证据从此事中脱身?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