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车当新车卖,说自己不知道,又说召回车可以出售,只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还是恶意欺诈,如何反驳
更新时间:2019-05-24 01:19:54
问题描述:
购买全新车,合同写明全新车,实际却是召回车,一审对方辩称不知道该车是召回车,二审拿出证据证明对方知道该车是召回车,对方又说召回车可以进行出售,且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告知消费者,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判决结果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赔偿五万心里损失费。合理吗?应该属于消费欺诈吧 毕竟合同没有写明该车辆是召回车,而且对方公司伪造新车交车单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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