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先催搬,搬出后不退押金避而不见,并在房租到期前偷偷更换门锁另租他人,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5-19 23:04:20
问题描述:
我在2017年10月15日与房东签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押金一月房租,但当月15日所付即为10月一整月房租。房东在2018年6月30日中午打电话说急用房要求我搬出,但同意等我先找到房子后搬离,或者如果没有找到可以住到合同期满。2018年8月15日签订了另一套房子合同缴纳押金之后,前房东又主动联系我说不用房子了,可以继续住,我说月底前可以搬空,并且8月份的房租已经付清,押金等水电费结算后可以把多余部分退还我。而22日搬空后,房东不露面要求把钥匙转交家委会代收,押金不退,同时要求另附水电费用结算,微信转账给她。我认为不合理没有交钥匙,今天25日去房子那里发现钥匙被房东擅自更换,并且已于24日转租给了两个大学生,收取了人家的房租押金。请问房东这样做是否已经违法,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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