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资金需要18年8月在一个汽车销售公司(本来咨询房子抵押贷款,我们就争论说之前是怎么说的,请问这种
更新时间:2018-08-26 17:13:11
问题描述:
由于资金需要18年8月在一个汽车销售公司(本来咨询房子抵押贷款,那个人说不如做零首付购车,然后再融资)办理了低首付购车,当时沟通的是首付1到2成,加上购置税等等各种费用不超过7万元,由他们垫资白百分之70,后期办理大额信用卡或者二次融资,再把垫资的钱给他们,当时交了5000元的订金并签订了购车合同,过了两天银行的过来家访,交了3000元费用,说后期抵车款然后签订了贷款合同,过了大概3个工作日公司通知贷款下来了,让过去交钱签合同,到那以后另一名工作人员接待我们的,给我们出了一个表,前期费用10多,我们就沟通说没有那么多钱,该名工作人员说,我们再出1万元,剩下的他们公司想办法垫资,然后让我们签订了费用明细表,结果第二周给该名工作人员打电话,他说垫资还没协商好,让周五去公司面谈,到公司以后给我们凉在一个办公室一个多小时也没人管,最后带我们见他们一个所谓的董事,董事说垫资不了,顶多垫百分之50,我们就争论说之前是怎么说的,怎么钱一交就不一样了,旁边一名男的说不垫了,垫资是看他们心情的,订车的钱一分不会退,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