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掌前面部位以及脚趾还用不了力,给我报销医疗费。是不是除了医疗费,我这种情况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吗。
更新时间:2018-08-23 10:32:14
问题描述:
我是7月十五号,在公司上班时被同事砸伤脚,首次做了x线没有明显骨折,直到上个礼拜四,当地医院给的建议是理疗,休息,我不放心,换了一个比较专业的骨伤科医院检查。到现在肿还没有消下来,脚掌前面部位以及脚趾还用不了力,不能完全着地,从脚尖到膝盖弯明显酸胀感,还有像网收缩的感觉,但也渐渐地在恢复。医生的建议理疗。这期间我一只脚完成二十多天的基本生活,到现在还没有办法正常走路。除了首次受伤当天同事们送我去了医院。之后都是我自己去,这也没什么,我自己的脚嘛。!也只能自己去。这个月的21号,发了上个月工资,发了两千三百多(我计件工资就有1699.岗位工资500多,生活补贴100,)我们的基本工资每个月有1600多。然而中间有一个礼拜我没有去找医生开请假条,算我自己请假。我自己为了我自己的脚已经付出了很多了。公司发的这工资我没有办法服气,所以我去找公司理论了。他们说给了我基本工资(我上个月是上了班的,计件工资就有1699,我不知道基本工资从何而来),给我报销医疗费。我也给他们理论了,他们说什么你自己座个大巴车去看,。公司不要脸的做法,让我心寒。我想咨询的是,是不是除了医疗费,基本工资。还可以要求误工,生活,陪护什么费用的。由于一开始不知道会这么难好,也没办理住院。
我这种情况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吗。现在明显的状况只有肿,脚趾不太听使唤,两个脚掌的血色有些不同。其它酸胀,筋脉收缩感都看不到。但确实没有办法正常走路啊,这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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