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借用期私自办的宅基地使用证我的房子还在,请问我家这种情况我能否拿回我一半的房屋?
更新时间:2019-01-22 13:36:03
问题描述:
我父亲和其兄有共有房屋三间(房产证在一起,房产证上注明),父母85年去世后因我在外地工作所以房子借给了大伯的儿媳龙某一家居住(当时堂弟已去世)。86年宅基地登记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龙某的儿子刘某将我父亲的宅基地都办在了他名下。现在乡政府房屋征迂补偿,我想拿回自已的房子我该怎么办?他们在借用期私自办的宅基地使用证是否有教,,我的房子还在,县里宅基地登记时怎能改物权人,,按物权法规定地随房走,请问我家这种情况我能否拿回我一半的房屋?怎么拿回?请老师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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