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7三个月社保。让我履行30天过渡期的义务么?
更新时间:2018-12-04 21:43:57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4月从原单位A离职,跳槽到B公司,4月2日到B公司报道时,被告知,三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我缴纳社保,如果我不接受,可以不入职,自行离开。无奈之下,我只能口头答应,但开始注意搜集日常工作中的企业qq聊天记录,用手机录像。三个月后,7月7日,我被告知转正,B公司与我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将月薪写为最低标准,而非实发工资。我无奈之下只能签订合同。并持续搜集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拍摄工作环境视频。现在是8月1日,公司依然没有为我缴纳社保,经过争执后,对方承诺八月办理增员,为我补缴5,6,7三个月社保。我此时已经打算跳槽,C公司要求我尽快到岗,请问我可以书面告知B公式后,不等30天过渡期立刻离职么?如果此时B公司为我补上社保,可以以此为由,让我履行30天过渡期的义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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