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内物业不予解决,以致房屋无法使用
更新时间:2018-12-31 10:01:07
问题描述:
我有一处公寓房,产证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
问题描述:
2017年10月卫生间地表渗水,并渗出一墙之隔的客厅和电冰箱位置。较为严重。
同时汇报给物业,报修登记。物业公司维修人员现场查看多次,并做排水管道疏通,情况有所好转,但未能彻底解决。目前已严重影响使用,屋内设施霉变、电器老化、人员办公出行极为不便。然而物业答复已经超出保修时间,不予解决。
《非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保修范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放渗漏 保修期限:5年 规定最少期限:5年 保修责任: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屋面、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渗水、滴漏,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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