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延期半年,签三方单位不予入职,算我的违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07-13 10:56:13
问题描述:
应届毕业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但学校学位获取难度太大,故延期半年才能领取学位证(不能准时领学位证是我们系非常非常非常普遍的现象),现在单位以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为由不录用我,但让我写解约申请交违约金1万元。
单位有签补充协议,里面规定双证不齐全,协议自动解除,但追究违约责任。也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视同放弃录用资格。但没说有入职意向但双证不齐算不算我的违约责任。
我有入职意向,但单位不接收延期入职,执意让我主动申请解约交违约金,请问我可以不交吗?毕竟入职前实习还白干了两个月,现在又没了工作,还错过了校招,我的损失比单位大多了。
ps.目前我也没有任何档案压在该单位,学校也明确不会再给新的三方(所以并不需要单位的解约函领新三方了),档案等关系都打回原籍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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