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挽回家人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8-07-10 10:33:53
问题描述:
我有个表妹,她在
珠海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朋友,是后来打算
结婚那种,我表妹在珠海是做财务的,他男朋友是做炒股的,后来男的炒股亏钱的需要资金去填补窟窿,后来让我表妹挪用公款去填他的窟窿,但是还是亏了,接近25万,然后那个男的就跑了,我表妹独自一个人承担这些债务,因为是私自挪用属于违法,也不敢报警,后来实在没办法了跟公司的老板坦白了,表妹的老板原谅了她,说只要她偿还债务就不追究责任,后来我们凑钱还了债务,我想问下如果通过法律路径能要回那些钱吗?在公司老板表示原谅我表妹的情况下法律依然会追究我表妹
挪用公款罪吗?那些钱估计是我表妹当时帮她男朋友心切挪用的,算是自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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