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金未按时交
更新时间:2018-06-20 16:16:34
问题描述:
二手房合同:过户递件完成当日付完首付款。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按逾期时间,分别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每逾一日,乙方按照成交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与实际支付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按照成交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事件:当天办理过户递件完16:30,没有支付首付款,次日上午支付首付款交了,但违约一天3800元违约金约定3天付清,现在已34天还没交。目前过户完成,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后交房,现违约金是交3800元还是还是成交价的5‰X房子总价X34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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