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务员外出开展业务出车祸导致残疾,如果认定工伤以及赔偿?
更新时间:2018-08-27 02:47:39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6年3月20日经朋友介绍进入某保险。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踏实勤奋、兢兢业业,多次获得公司奖励和“个人先进标兵”的荣誉,如青岛日照游,XX漂流游,青花瓷珍藏游,北京三日游等等。
于2010年4月18日在工作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骑的摩托车与半挂车相撞导致一死一伤,造成我肝破裂,脑震荡,右腿断三截,右手失去劳动能力,面部严重烧伤,导致五官变形,面目全非。经交警部门认定,半挂车和我负同等责任赔偿死者,赔偿款到我就寥寥无几了。
住院期间,公司领导也看望了我,并说公司给予一定照顾,补偿,可这需要研究。这一研究,就八年了。我实在是没办法,这才给领导反映情况,希望保险公司按工伤待遇及时、足额支付我的工伤赔偿费用。
我现在走信访,人社局给的回复是:上访人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先申请认定工伤,待工伤认定作出结论后,再落实相关待遇。
现在不知道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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